公务员人才队伍上的改革,那么在聘任之后,可以按照当地的生活水准及高技术人才的收入水平,实行一个聘任的基本工资,按照其半年、全年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凡完成重大规划、决策项目,帮助政府作出重大决策,并取得良好决策效益的,到年底可以发放绩效工资,这个绩效工资不低于50万元;如果所领导或开展的研究、论证工作取得重大突破,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还可以由政府实施奖励,发放高额奖励工资。
并不否认一些人具有高端背景。但是,对于高薪聘请高端公务员,我们还是不能不慎重,因为我们经不起人才选拔失误上的“回头路”,经不起时间上的流失和浪费。任何高端人才决策上的失误,都会带来重大决策损失及意想不到的后果。如果高薪聘任了一个“名不副实”的高端人才,40万的年薪岂不是瞬间打了水漂?
一家之言:聘任制公务员年薪应按业绩来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