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热门关键字:  公务员  真题  广东  广东 公务员  2009公务员
当前位置 :| 首页新闻消息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2008年公招机关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和司法警察体能测试的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08-07-04 点击:
Tag:四川   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2008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聘)用工作人员公告》精神,现将公招机关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和司法警察体能测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四川省公开考试录(聘)用公务员信息表》(贴上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报考职位有学位要求的)原件和两张1寸照片参加资格复审。其中,要求具备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考生需出具所在或曾工作过的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参加体能测试考生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试时间、地点:

  1、公招机关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时间为:7月7日—7月11日上午8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2点至5点30分;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正府街108号政治部组织人事处509办公室。

  2、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因职位要求的特殊性,按照1:6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的人员名单,再根据体能测试的实际情况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请于7月5日上午8:00到四川省成都市第18中学校门口集合。体测时请着运动装和运动鞋,体测前做好充分准备。自觉遵守体测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和安排,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将取消其体测资格。考生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确定能否参加体测。体测中,非组织方的原因,造成的意外,由考生自行负责。三、参加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试的考生必须本人携所需的材料亲自到场,否则,将按自动弃权处理。四、考生在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如有变化,请及时将新的联络方式告知。联系电话:028—86960509。

进入资格复审或体能测试人员名单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2008年公招机关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和司法警察体能测试的公告

  • 当前得分 0.00/5
  • 1
  • 2
  • 3
  • 4
  • 5
请您评分(5分最高)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2008年公招机关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和司法警察体能测试的公告》 得分: 0.0/5 (0 次评分)

最新评论共有 0 位网友发表了评论
发表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注册
栏目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