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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系统公开选拔年轻干部、女干部实施办法

来源: 作者:Admin 时间:2003-04-1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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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网讯 为深化广东省地税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选拔年轻干部、女干部力度,进一步改善市局领导班子结构,省局党组决定,在全省地税系统范围内公开选拔2名市局副局长。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02]7号)、《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中办发[2000]15号)和广东省委组织部《关于全省联合公开选拔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的通知》(粤组通[2003]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广东省地税系统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标准,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开阔识人视野,拓宽选人渠道,进一步优化地级市局领导班子整体结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在省委组织部统一规划部署下,采用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把政治坚定、干净干事、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公开选拔工作要坚持党管干部与走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坚持选拔人才与储备人才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拔的职位

公开选拔的职位为珠海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副处级)、中山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副处级)各1名。

三、选拔的范围

全省地方税务系统。

四、选拔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作风正派,勤政廉政;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具有改革创新、开拓进取精神,政绩突出;

3、能正确理解和坚决执行上级指示,结合本系统实际,认真负责地提出指导性意见,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协调能力;

4、能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作风民主,办事公道,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干群关系好;

5、有较强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能够主持起草、修改、审定本职位所要求的重要文件和有关文字材料;

6、具有广东省地方税务系统正式干部身份,任正科级职务、工龄五年以上;

7、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8、近三年年度考核被评为称职以上等次;

9、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各职位选拔条件

1、珠海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副处级):选拔对象只限于女干部,年龄在45周岁以下(以2003年5月31日为线)。取得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的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任副科级职务满二年以上的高素质人才,经省局党组批准,可以报名参加公眩

2、中山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副处级):选拔对象为年轻干部,年龄在40周岁以下(以2003年5月31日为线)。

五、选拔程序和方法

(一)大会动员

省局机关和各市地税局同时分别召开公开选拔年轻干部、女干部动员大会,说明省委组织部本年开展联合公开选拔年轻干部、女干部的精神和要求,讲明广东省地税系统落实上级有关精神组织实施此次公开选拔的目的和意义,动员符合条件的干部积极报名参加公眩

(二)发布公告

省委组织部和省局同时发布公选公告,公布此次公选的职位和范围,报名条件资格、选拔程序方法。其中省委组织部的公告将在《南方日报》等新闻媒体上发布,省局的公告下发到各市局。

(三)公开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公布的时间范围内到各报名点报名,省局报考人员在省局人事处报名,各市局报考人员到本市局人事教育科报名。报名人员要填写《广东省地方税务系统公开选拔年轻干部、女干部报名表》,提供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5张。

(四)资格审查

各市局在接受报名的同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合格人员报名表及名单上报省局人事处。省局人事处对各市局上报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符合条件资格的,发给准考证和笔试通知书。每一职位须有8名以上人员符合条件资格才可开考,否则取消该职位公选计划。

(五)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占总成绩的25%.试卷命题和评卷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进行。

(六)确定面试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按照1:6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及其笔试成绩向全省地税系统公布。

(七)面试

面试按照省委组织部的统一规定,由省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5%,面试主要测试拟选拔职位所要求的领导能力和素质。面试评委由省局领导和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及有公选任务单位的主要领导组成。面试成绩通知本人。

(八)确定考察对象

每个职位依据笔试和面试加权统计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的笔试、面试成绩向全省地税系统公布。

(九)考察预告

考察工作实行考察预告,提前3天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公布考察对象名单、考察时间以及考察组的联系办法。

(十)组织考察

考察由省局统一组织,届时邀请当地市委组织部派员参加。考察成绩占总成绩的40%.考察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勤政廉政、工作实绩等,要特别注重考察与拟任职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省局党组根据考察组汇报的考察情况对考察对象进行量化评分。

(十一)初定人选

按笔试、面试和组织考察分值加权统计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经省局党组研究决定,提出拟任人眩

(十二)征求协管单位意见

根据广东省地税系统现行干部管理体制,向当地市委组织部门征求对拟任人选的任职意见。

(十三)任前公示

征得协管单位对拟任人选的同意任职意见后,将拟任人选在全省地税系统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同时向全系统公布拟任人选的总成绩。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对当面向组织反映被公示干部问题或署名检举揭发的材料,要认真组织调查核实;对反映不具体或不署真实姓名的匿名材料不予受理。如某职位人选未能通过公示,则依次递补人眩

(十四)任前培训

通过公示后,按干部任用有关程序办理手续,同时进行任前培训。

(十五)试用与任命

公开选拔的干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相应政治、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按原职级回原单位或由省局另行安排工作。

正式任命的干部,实行任期制,任期为5年,从试用期算起。

六、时间安排

此次公开选拔工作在省委组织部的统一规划部署下进行,各阶段的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七、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成立领导小组。此次广东省地税系统公开选拔年轻干部、女干部是全省联合公开选拔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工作的组成部分之一,在省委组织部统一领导下进行。为确保公选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省局成立由省局领导、相关处室负责人和有公选任务的市局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公开选拔的有关工作,组长:吴升文;副组长:陈家记、黄炎光、杨楚潮、鲁兰桂、罗惠全、欧斌、李贵、黎宇同;成员:宋爱勤、许振嘉、叶胜和有公选职位的市局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公选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局人事处,罗惠全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宋爱勤、许振嘉、叶胜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省局人事处、监察室、政工办派员组成。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此次广东省地税系统公开选拔年轻干部、女干部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公选的有关工作,要精心组织,注意加强沟通和协调,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汇报。各项工作要统筹兼顾,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三)严格纪律、加强监督。公开选拔的全过程,要按规定适时公开、公示有关情况,接受全省地税系统干部职工的监督。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对公开选拔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保证此次广东省地税系统公开选拔年轻干部、女干部工作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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